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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規 規 範 |
◆防雷法規
◆避雷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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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外防雷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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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50057-94
《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》是強制執行性標準:建築物防雷設施應包括接地體、引下線、避雷網格、避雷帶、避雷針、均壓環、等電位、避雷器共八個技術環節。
GB/T 17618-1998
相當於IEC CISPR 24:1997資訊技術設備(ITE)抗擾度限值和測量方法。本標準規定了ITE在0Hz∼400GHz頻率範圍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和對ITE內部抗菌素擾度提出合適的要求,以使其在預定的環境中正常工作。
GB/T 17626-1999
相當於IEC 61000-4-5:1995電磁相容性EMC第四部份“試驗及量測技術”第五章:突波耐受性測試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
GA173-1998
電腦資訊系統防雷保安器:直接接入網路(局域網)的線路(專用架空線、經過數據機進入網路、微波接收或發射進入網路)的埠應加裝防雷保護器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
YD2011,93
微波站防雷與接地設計規範
第2.0.9條規定:電力變壓器低壓側的每根相線應分別就近對地加裝進需器。
第20.10條規定:低壓電力電纜的三根相線及零線在進交流屏之前,應分別就近對以口裝進雷器。
第2.0.13條規定:交流屏輸入端、自動穩壓穩流的控制電路,均應有雷電浪湧過電壓防護裝置。
YD2007-93
公用移動電話工程設計規範
YD2011-93
微波站防雷與接地設計規範
YDJ26-89
通信局(站)接地設計暫行技術規定
YD5003-94
電信專用房屋設計規範
即將出臺的專項防雷法規有《新一代天氣雷達站防雷技術規範》、《資訊系統雷擊電磁脈衝防護規範》、《氣象臺(站)防雷技術規範》及《資訊系統雷擊電磁脈衝防護規範》。
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
IEC61000-4-5:1995
電磁相容性·EMC第四部份"試驗及量測技術"第五章:突波耐受性測試。
IEC61312:1995
雷擊電磁脈衝的防護
-1是第一部分:通則,
-3是第三部分:對過電壓保護器(SPD)的要求,
-4是第四部分:現在建築物內資訊系統的保護,
-5是第五部分:應用指南。
IEC61643-3、IEC61644、IEC61647-1/2/3/4
接入通信和信號網路的過電壓保護器以及元件的技術標準
CISPR 24:1997
資訊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
國際電信聯盟建議
ITU-T Recommendation K.11
過電壓和過電流保護的原則,包括過電壓起因,保護元器件的類型,交換和傳輸設備的防護,用戶終端設備的防護等。
ITU-T Recommendation K.20
電信交換設備抗過電壓過電流能力,試驗條件等。
ITU-T Recommendation K.21
用戶終端設備抗過電壓過電流能力,試驗條件等。
ITU-T Recommendation K.22
連接至ISDN T/S匯流排的設備的抗過電壓能力,試驗條件等。
ITU-T Recommendation K.40
電信中心對雷電磁脈衝(LEMP)的防護。
ITU-T Recommendation K.41
是電信中心內部通信介面抗雷電過電壓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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